流产胎儿的遗体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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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 美国是时候考虑立法,在流产后为悲伤的患者提供选择。
  • 照片来自 Flickr 用户 Konstantinos Koukopoulos

    2014 年,英国的一项调查发现,在过去两年中,英国医院焚烧了 15,000 多个流产和流产的胎儿。它们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在一起,在某些情况下,它们的焚烧有助于为流产这些胎儿的医院供暖和供电。 “成千上万未出生的胎儿被焚烧以加热英国医院,”是 标题 遍及全国的报纸。

    突然之间,社会上存在时间最长的禁忌之一——流产——突然被推到了一个民族意识的最前沿。这种关注早就应该发生了:在英国,就像在美国一样,没有处理流产胎儿的国家标准。

    与所有有关怀孕的问题一样,女性可能希望通过多种方式来处理流产。一些妇女在埋葬或火化流产胎儿的遗体时感到安慰;其他人不认为他们的胎儿是值得哀悼的东西,而是更愿意将其与其他医疗废物一起处理。但美国的现状常常完全剥夺了女性的这些选择。

    用 Erica 和 Joshua Raef 的话来说,流产“可能是讨论最少但最常见的心碎来源之一”。就像美国成千上万的父母一样,他们非常了解那种心碎。艾瑞卡去年的怀孕以流产告终。

    在接受MediaMente采访时,Raefs 描述了在几周前看到他们宝宝的心跳后,他们在下次访问时被告知它不再有心跳了。这是艾丽卡怀孕的第 13 周。当他们坐下来研究如何处理流产时,他们被告知,如果他们进入医院,他们将无法将遗体带回家安葬。该信息被提供给 Raefs’医生,后来证明是不正确的,但它仍然导致他们选择在家等待流产,希望他们能够自己处理胎儿的遗体。

    花了十天时间,但最终 Erica 的身体进入了分娩状态,用她的话来说,他们“能够看到并抱住 [他们的] 小而完美的小宝宝。”那天晚上晚些时候,埃里卡开始流血,约书亚将她昏迷不醒地送往急诊室。

    大约 18 个月后,即 2015 年 4 月,Raef 夫妇站起来,在德克萨斯州众议院公共卫生委员会就他们的经验作证,以支持 HB 635,该法案于本月初生效,并确保德克萨斯州的父母将有权选择流产后如何处理怀孕的遗骸。该法案的作者,代表四普莱斯已经看到了法律变更可能产生的影响。普莱斯告诉 MediaMente,“在 [HB 635] 通过后,许多夫妇打电话或发信说他们如何经历过类似的情况,并且他们非常感谢现在这将成为法律。”

    尽管在流行的话语中存在混淆,但流产与死产并不相同。在美国,每年有超过 23,000 例死产 - 妊娠 20 周或更长时间后在子宫内死亡的胎儿。法律要求这些婴儿被埋葬或火化。 在 34 个州 , 父母可能还会收到“导致死产的出生证明”或类似的东西,以及强制性的死亡证明。对于 20 周前的流产,胎儿更有可能 与当天剩余的医疗废物一起焚化 或火化并埋葬在一个没有标记的地方。

    然而,美国的死产数量与流产数量相比相形见绌。由于缺乏报告,估计数有所不同,但数量 可能接近100万 一年;近 30% 的怀孕以流产告终。

    截至 2014 年, 在 27 个州 母亲(或她的指定人员)没有明确权利选择埋葬或火葬在 20 周之前死亡的胎儿。在另外七个中,人们可以选择土葬或火葬,但没有义务将这种权力告知母亲。这让悲痛的家庭陷入法律困境,并且对许多人来说,在突然失去之后,他们的悲伤和痛苦更加沉重。在最坏的情况下,它会导致像 Reafs 那样的危险情况。

    根据维克森林大学专门研究葬礼和墓地法的法学教授坦尼娅·马什 (Tanya Marsh) 的说法,“根本的法律问题是,直到最近,在立法方面,任何人都没有想到,这是他们应该做的任何事情。关心。'考虑到公众对流产缺乏了解,这不足为奇。在该杂志最近的一篇论文中 妇产科 ,研究人员发现,超过一半的受访者从根本上低估了流产发生的频率。四普莱斯代表说,即使在立法层面,也需要大量的教育。普莱斯告诉 MediaMente,在推进他们的法案的同时,立法者需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来教育众议院和参议院立法办公室的成员和工作人员,为什么这甚至是必要的。大多数人真的没有个人经验或理解为什么这可能是一件好事。事实上,在 Raefs 拜访他之前,普莱斯代表并没有考虑过自己的问题。普莱斯说,“那次[访问]确实是该法案的催化剂。”

    很难说大多数流产发生在怀孕期间的什么时候,尽管绝大多数发生得很早;在最初的几周内,许多流产可能会被忽视。

    区分流产和死产的 20 周标记很容易受到任意指责。根据 RN 博士 Kristen Swanson 的说法,这种划分背后的推理没有意义。在接受MediaMente采访时,斯旺森说:“法律定义应该依赖于医学定义,即‘死产是指超过预期胎儿存活点的妊娠丢失’。”法定中断期通常为 20 周。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认为病假为 24 周。我们使用基于医学定义的 20 周的法律定义,该定义甚至不适用。

    认为流产的妇女比流产被归类为死产的妇女遭受的痛苦要少是错误的。该领域的研究很少,但自从密歇根大学临床心理学家兼兼职教授 Irv Leon 于 1985 年开始在流产领域工作以来,流产的经历发生了很大变化。

    “那么,流产不是失去婴儿的经历,它更多地被认为是失去怀孕,”他告诉 MediaMente。据莱昂说,现在女性在婴儿时期经历早期怀孕的部分原因是“使用超声波,尤其是在早期,以及图像的清晰度和清晰度更高”。

    莱昂说:“大约在八周时,当人们体验到可以看到心跳的超声波时,这通常是婴儿时期怀孕过程的开始。” '而在此之前,怀孕通常会加速,当母亲经历婴儿'移动'时在第二个三个月。根据 六月研究妇产科 , 37% 的接受调查的经历过流产的女性认为这是因为失去了孩子。

    但是,失去怀孕对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含义。正如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助理教授兼 MISS 基金会创始人 Joanne Cacciatore 博士所指出的那样,“对于一个可能患有不孕症,并且已经尝试怀孕五年并最终怀孕的女性,她非常兴奋,她告诉了所有人……在 12 周时她流产了——这对她来说是毁灭性的损失。

    玛莎·戴蒙德博士说,根据她的研究,“影响悲伤程度的是失去对个人或夫妇的意义。一个非常早的损失可能是绝对毁灭性的,或者它不能[是]。对于 Cacciatore 和 Diamond 来说,这意味着让父母控制和选择流产后发生的事情很重要。根据莱昂的说法,这既是出于心理原因,也是出于道德原因。在无助的情况下提供选择可以通过限制和应对可能是压倒性的流产经历来在心理上帮助父母。

    像美国各地的许多父母一样,雷夫一家没有机会选择最终处置妊娠遗骸的方法。这导致他们面临极大的医疗风险,但最终它给了他们想要的东西:有机会埋葬他们的孩子,他们给他们取名为利亚姆,在家庭土地上进行了一次小型服务。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这给了他们“一种深刻的封闭感”。 Cacciatore 说,被允许通过服务和葬礼(一种仪式)来纪念失去的人,这对悲痛过程至关重要。

    Cacciatore 告诉 MediaMente:“仪式对我们表达自己的情绪非常重要,让我们能够在失去亲人的时候与他人建立社交联系。” “在某些方面,父母使用这种仪式能够体现他们经常听到的那种爱和联系,即使它不是明确的,也无关紧要。在文化上,我们确实以一种含蓄的方式听到了它。

    西雅图大学护理学院院长克里斯汀·斯旺森 (Kristen Swanson) 表示,即使在没有尸体的情况下,这种仪式化也很重要,他对经历过流产的女性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临床工作。 '人们谈论'制作仪式',但我不记得人们谈论太多关于使用受孕产品的事情,”斯旺森告诉 MediaMente。 “这更像是他们对记忆进行了适当的埋葬,并围绕它举行了适当的仪式。”

    但是 Cacciatore 强调,无论一个家庭选择如何标记因流产而导致的流产——如果他们这样做的话——都必须保持个人选择,不应强加于父母。 '重要的是不要将仪式强加于人。尤其是早期的损失,因为对于一些可能不是孩子的女性来说,”她说。

    任何涉及妊娠遗骸的立法都有可能令人难以置信。虽然这是一个单独的问题,但在代表四普莱斯和他的工作人员起草德克萨斯州立法时,他非常关注围绕堕胎的辩论。

    “我们对我们使用的语言非常谨慎和深思熟虑,因为任何时候你开始进入辩论或法律领域或拟议的法律,你正在处理胎儿遗骸,很快就会假设你正在进入变成一个支持生命/支持选择的问题,这会立即使人们两极分化,”普莱斯告诉 MediaMente。 “这项法案与这个问题无关,我们打算做的是确保流产的父母......有绝对的权利来控制他们孩子遗体的处置。”

    '我不记得人们谈论太多关于受孕的产品。更像是他们对记忆进行了适当的掩埋。 ——克里斯汀·斯旺森

    在英国,对围绕胚胎和胎儿的无数伦理问题总体上采取了更自由的态度,政府机构人体组织管理局已经发布了 修订指南 在 2014 年丑闻之后。现在,任何处理妊娠遗骸(第 24 周之前)的人都必须向患者提供有关可用处理选项(包括火化和埋葬)的明确口头或书面信息,并为女性提供选择不接收信息的选项,从而允许医院选择处置方法。它还明确禁止将妊娠遗体与临床废物混合进行联合焚烧。在英国,这仅发生在因丑闻引发全国强烈抗议之后。与此同时,美国的变革目前是由偶尔的立法努力推动的——通常是受到个人而非国家创伤的鼓励。

    即使立法到位,以某种方式处理胎儿遗骸的决定实际上也可能不是一种选择。马什告诉 MediaMente,“如果医院处理了遗体,那么医院就会支付费用。如果父母有选择,现在父母必须[自费]去寻找殡仪馆和殡仪馆。

    内布拉斯加州居民 Stephanie Hopp 和她的丈夫 Andrew 发现自己陷入了类似的境地。去年,霍普在十周时流产。霍普告诉 MediaMente,“手术前一天,当我打电话时,我问之后遗体会怎样。 [医院] 告诉我,他们通常会把所有的胎儿遗骸放在一起,并经常火化它们。他们说他们无法透露在那之后他们将[火化遗体]放在哪里。当霍普争取自己控制自己怀孕遗体的最终处置权时,她说她被告知,‘‘你可以自己设置殡仪馆的费用并自己支付所有费用,或者你可以做医院提供的一切免费。‘’当她的丈夫拜访当地殡仪馆时,他们发现火化将花费他们大约 1,000 美元,这对许多家庭来说是一笔高昂的费用。

    这是普赖斯在起草德克萨斯州立法时很清楚的一个问题。虽然医院或殡仪馆都没有标准程序,但他向MediaMente解释说,“许多殡仪馆会以非常便宜的方式处理此类遗体,有时甚至是免费的。”我非常希望[这]不会导致只有经济上更有优势的人才能利用法律的情况。我认为医院和殡仪馆通常会容纳父母。

    事实上,医院最终满足了斯蒂芬妮·霍普的要求:“直到手术那天我才接到电话,他们说,‘你知道吗,我们和我们签约的殡仪馆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将支付一切。

    对于美国的许多其他人来说,这种选择——以及由此产生的同情心——并非如此。在康涅狄格州,没有法定规定供父母选择,慈善机构 失去后的希望 近 20 年来一直支持因流产而悲伤的个人。自 2010 年以来,该组织与 Kelly Ryan 基金会合作,一直为按照父母的意愿处理遗体提供资金。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帮助了康涅狄格州的 60 多个家庭。根据他们的经验,费用不同“取决于您想要多少费用,而这确实因殡仪馆而异。”

    没有关于如何处理流产的规则书,这种情况会引发艰难的决定:尤其是,是否以及如何哀悼。用 Joshua 和 Erica Raef 的话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让父母有权做出选择”。在德克萨斯州和其他 16 个州,这现已成为现实——但在美国还有更多工作要做。但即使该权利得到保障,也只能是第一步;像Hopps’的情况除非医院通过政策或法律确保妇女埋葬或火化她认为是她的孩子的能力不取决于她的支付能力,否则这种情况只会变得更加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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